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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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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》是我国高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较为基础的一门课程,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,只不过不同时期的名称和侧重点有所不同。自1958年在温州落户起,我校就设立了马列主义教研室,在大学生中开设了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》等课程,对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教育。 1985年,中央发出《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》,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》正式改为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》,标志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改革的全面启动。我校根据中央的文件精神,从1989年起,将原来的“老三门”(马克思主义哲学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、中共党史)改为“新三门”(马克思主义原理、中国革命史、中国社会主义建设)。 1998年根据原国家教委的指示精神,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又进行了新的调整与改革,确定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为: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、毛泽东思想概论、邓小平理论概论(2002年改为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概论)。2005年,随着国内、国际形势的变化,中共中央决定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新一轮改革。该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将原《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》、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》、《科学社会主义》等几门课程整合为一门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》课程。因此,我校也将从2006级学生开始开设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》,取代原来的《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》课。整合后的课程建设本着“学马列要精,要管用”的原则,从提高实际教学效果的目的出发,注意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成果之间的衔接,做到结构合理、减少重复,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发展的历史进程,通过向学生简单地介绍马克思主义发展史、讲解少量的经典著作及详细地阐述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,帮助学生原汁原味地准确、系统地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,树立科学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。